
《The Secret》秘密,講的是「吸引法則」的觀念。
這本半年銷售破550萬本,創美國出版史紀錄,發行30餘國語言的書,鮮紅刺目的擺在台大誠品的樓梯間、在聯經書局的結帳處。
根據經驗法則,《The Secret》所談的,在我身上是行的通的,那就是所謂的心念,妳的心念在哪裡,妳就將被帶往何處去,尤其我其實常常無形中許諾下一些心願,即使表面上看不出來我的企圖,不過,冥冥之中,的確在這股漩渦裡,我擁有了它。
就像是隻身到城市,於情於理,太缺乏理由令我有這機會,回溯起來,初念是在聽了一張專輯,感動的不能自己,於是心裡萌起如果有一天,我能夠成為這種東西的設計者,那該有多好,「那該有多好」這種情境形塑了我這近二十年來的行徑。
十幾年前,過年時候返鄉,把母親唯一未遺棄我紀念冊中的一本日記拿出來看,上面寫上「希望有一天,我能成為一個設計師」那本日記是小姑姑在國小的時候送的唯一禮物吧,那時候還沒有接觸自己選擇的音樂,也還不是上面提到聽專輯的時候,國小時,參加美術班,那時候我觀察每個人畫的東西,我就知道我是沒有創作能力的,但是我明白我比誰都可以複製的更好,很像某些日本產品,不是發明者,但是專研與複製,則更是強項,所以選擇了後方後,相對也得到某些獎賞,不過,我知道那並不是我的東西,所以我對它沒有感情。
即使是如此,我是相當羨慕所謂有創造力的人,就是能夠無中生有,有自己意見的人,人要怎麼畫,主題是什麼,眼睛長怎樣,畫哪個位置,顏色是怎樣,這些我通通需要看別人一圈後,才能畫,十歲的時候,我已經知道自己當時的窘境,這事情應該只有指導老師能了解,因為他女兒的畫作就是我模仿的方向,他一眼就看穿,但是什麼也沒說,一樣帶著我參加許多競賽,甚至得的名次比女兒高。
而我在日記上的寫的「希望有一天,我能成為一個設計師」大概也是分不清楚所謂畫畫,跟設計師有什麼差別,我只是覺得「那該有多好」。
於是高中畢了業,仍舊想考當時父母親執意不讓我懷抱夢想的美術科系,因為美術實在太不切實際,對他們來講就像出了社會去畫電影看板的工作,更何況當時多半的美術系都是私立,所以高中當然直接二話不說,不考慮孩子的志向,直接選擇省立學校,講起來對外也很有面子,心裡也安心。
可我嘴上再怎麼不說,也無反抗,心裡倒像對被心願許諾一樣,就平平靜靜的往心之所向,說起來當時也不是那麼清楚明白,不過,如果以過去的經驗來講,心念在我身上的確發揮著無比的功能,也就這樣,在補習班補著素描基礎,說起來根本沒上幾堂課,打著零工,一個未知茫然無味的將來,卻因為那張我所熱愛的專輯的公司有出音樂期刊的計畫,而成了我接下來的人生啟端。
「我都敢用妳,妳怎麼不敢來?」完全零經驗,認不清楚完稿筆的點數,沒摸過完稿紙,沒進過印刷廠,也沒到過這個城,但是那老闆這樣輕描淡寫的提問我。
人要想著完成一件事情,目的清楚的時候,什麼事情都有辦法解決,也無所謂克服,自然知道身旁人的脾氣與性情,得用哪些方式沖刷敵意,識相而知道無法改變事實的人也就只能妥協並接受這個決定,專注在一個目的時候,妳不會太在意別人的眼睛、作態,妳只知道妳要什麼,怎麼作如此而已,於是,即使到最後被因為人格不成熟的長輩斷裂情感的皈依,可那不在預算之內,那樣的年紀也無力承擔如此龐大的代價,想都不用想,因為妳無力改變,當然就隨自然所趨,已經走到這樣的地步,講那些語言上的脅迫或是行為上的百般為難,都是枉然而悲哀、造作的。
我在想,也許自己心裡早就明白,所以走出去的時候也沒什麼不自然,一個人不為難自己大概就是這種心情吧,不是坦然不是不難受,只是太多,所以眼睛張開,稟神定格自己活過十幾年的世界,再回頭絕對不是這情景了。
所以,我成了一個美術編輯,哈!
真是不可思議,沒有學經歷的背書,能在心之所儀的公司做著渴望的事情,我在想我究竟做了怎樣的努力呢?其實沒有…..我只是下了一個願望,至此後,一心想著每天過怎樣的日子,什麼痛苦、生活上的煎熬、思念…彷彿『A Piece of Cake』有歸有,但不是我的重點,回想起來的確是很吃驚,但這我還喜歡,或是想也沒時間想,解決生活比思考重要。我彷彿像隻野生動物的生活在城裡,除了怕被開除之外,其他真的挺樂,性情大小姐如我若不是因為生存所需,也許一輩子都不肯低聲下氣,也用不著為五斗米折腰妥協任何,也不需要遇到這麼多事情….
城裡,有太多資訊與過去一定要在學府裡才能聽到的課程與研習,即使工作再多,當時可說是樂不思蜀的聽這個學那個,參加一堆社團當義工,交朋友,還認認真真的去台大旁聽哲學,歌劇導覽,從畫家學畫,畫學的零零落落,但是教學者的生活態度讓我經驗很多,而理論聽了,也多半在驗證自己的生命,不當學術研究。
在公司的期間,因為編輯所需,接觸最多的是音樂、相片與文字,「我羨慕文字作者 」,怎麼能夠無中生有阿,這對我來講就像圖畫創作一樣,就是"無中生有",還能貼到心胸上,讓人直呼這就是我的心情,真是了不起,我就沒有這種東西,當時要不是那專輯的文案吸引著我,我也不至於那麼熱情。
大概也由於那種「如果我有」,「那該有多好」,二十歲的自己這麼喃喃說。即使後來寫著企劃案,或是新聞PR稿,自也是臨摹而出,不是自己的東西罷!我心裡是知道的。二十四歲,因為金飾行銷而臨危受命寫的一段廣告文案,倒讓自己開了眼界,原來好像我有了,即使是短暫,但是當時香港老闆跟我對這件事情是相當開心的,他說:「我就沒辦法寫這種的東西,怎麼想出來的阿,這腦袋….」被欣賞的戰友這麼稱讚,真是樂翻了。我想起當時到這家外商公司面試的時候,那天中午,我也許已經是他們見過一批又一批人潮的其中之一,我記得結束問話後,對我面試的行銷經理等著我離開,我看著這香港小老闆與男經理,問:「什麼時候會確定?」
倆人愣了一下,小老闆直直的看著我,經理則是瞪著,"我太不客氣了嗎?"我心想。於是,那經理旁觀了小老闆臉色說,「我們還有很多人要面試....還不會那麼快就通知。」小老闆並沒有回話,還是直視著我,正直的目不轉睛,我看著小老闆笑了直說:「喔!我還以為你明天就會通知我上班呢!」
我看見會議桌上,的確有一整排面試名單,有來自知名跨國公司經歷,也有水平以上學歷的佼佼者,等君挑選。
我拿起我的履歷冊,對仍舊還在解釋說明的經理鞠了躬,小老闆露出一個相當有意思的微笑,彷彿遇到怎樣太有趣的事情,那時候,我想我也挺樂的,至於我們倆個在笑什麼,那經理臉上充滿疑惑。
當天下午兩點鐘,我在家裡接到錄取通知:「請下週來上班。」我得到那份工作。
那麼,過了六年,三十歲的我寫著blog,自己倒是心笑了起來,我竟然會寫,對許多人來講,寫或許是信手拈來自然而然,但我的確不是,我非常清楚我過去的能力,因此對於後來再有的,更明白那是怎樣的天份,我開始經驗我羨慕的手,當它舞動的時候,我的心隨之起舞,真是美好的經驗,原來是這種心情,於是,我覺得即使我沒有讀過《The Secret》,我也一直擁有這個秘密,並將它與我的人生同行。
小到我住的地方,大到我想創造,這秘密所採取的創造過程-源自《新約聖經》──是個簡易的指導方針,讓你以三個簡單的步驟,創造你所想要的事物。
步驟一:要求
麗莎‧妮可絲: 第一步是「要求」。對宇宙下命令,讓宇宙知道你要什麼。
宇宙會回應你的思想。包伯.普克特:「你有選擇想要什麼的機會,但是你必須先釐清自己到底要什麼,這是你的工作,如果還不清楚自已想要什麼,吸引力法則是無法為你帶來任何東西的;你將會發出混雜的頻率,吸引的也只會是混雜的結果。或許,這是你今生第一次去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。現在你知道你可以擁有任何東西,成為任何人或去做任何事,完全沒有限制;那麼。你到底想要什麼呢?」你無需一再不斷地要求,一次就好。它就會在型錄中下訂單一模一樣,東西點一次就夠了。你不會下了訂單,然後又懷疑有沒有收到,而不斷的下訂單,你只需要下單一次。創造的過程也是如此,「步驟一」只是釐清你想要什麼的一個步驟。當內心釐清想要什麼的時候,你就已經在要求了。
步驟二:相信
相信「它」已經是你的了。要有「不動的信心」──我愛這麼稱呼它。相信「看不見」的事物。如果你已經從型錄上下了訂單,你會放輕鬆、知道你會收到你訂的東西,然後繼續生活。….藉此,把你的頻道大大地敞開,讓更多的創造力流經你心中。
包伯.普克特:「只要稍微做點研究,你會發現很顯然的,那些有所成就的人,之前也不知道該如何去做。他們只知道自己要去做那件事。」
步驟三:接收
麥可‧柏納德.貝奎斯:「這是個充滿情感的宇宙。如果你只在理智上相信某事,但背後卻沒有與之對應的感覺存在,那麼,你就不會有足夠的力量在生命中顯現你想要的事物。你必須對它「有所感覺」。
《The Secret》中所論及的頻率是指思想是具有磁性的,當你思考的時候,那些思想就會被送到宇宙中,它們會像磁鐵般,吸引所有相同頻率的同類事物,你所發出的思想都會回到源頭。那個源頭就是你。
就像電視的發射台,藉由放送某個頻率轉成家中電視畫面。「你是一個人體發射台,藉由你的思想傳送的畫面是你的生命畫面,你的思想產生頻率,變成你的生命畫面。」
如果想改變生命中的任何事情,就藉由改變你的思想,來轉換頻道與頻率。
也就是佛教用語說的「念力」。佛教的修行方法是──正念,因為正念有滅煩惱、證解脫的作用,所以稱為「念力」。念力總是會迴向到自己身上,這也是我們經常聽到--觀念改變人生。
秘密的揭露,是在提供線索,提醒我們也許能有不同的思考邏輯,年紀漸漸長大,身上多少都有自己不太親愛的習氣,多少都有著固執纏身,能安然於此,別人倒也無話可說,而困惑又不開放心胸的人,無論有多少信息與忠告,它似乎怎麼也接收不到,因為它始終告訴自己,『impossible』。
「你們禱告,無論求什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」-《馬太福音》第21章22節。
《The Secret》秘密
http://www.amazon.com/Secret-Rhonda-Byrne/dp/1582701709
http://www.kingstone.com.tw/book/Book_Page.asp?LID=7131&LIDD=71311&kmcode=2011770609384&Path=
作者:Rhonda Byrne 朗達.拜恩
譯者:謝明憲 出版社:Simon& Schuster/方智
出版日期:2007 年 06 月 25 日
.美國賽門‧舒斯特出版史單月再版破200萬本、四個月銷量破500萬本紀錄。
.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愛爾蘭、澳洲……各大排行榜第一名,並發行30國語言。
.獲「諾提勒斯書獎」(Nautilus Book Award,該奬項的用意是鼓勵對提升社會福祉,提升人類在心靈、生態意識上的層次與價值有卓越貢獻的作家與書籍)。
.2007年5月,《祕密》編者Rhonda Byrne被TIME雜誌選為最有影響力的100人之一。.《紐約時報》書榜冠軍
.Amazon書榜、DVD雙冠軍
.《今日美國》(全球發行量最大報紙)書榜冠軍
.《 華爾街日報》書榜冠軍
.《出版人週刊》書榜冠軍
.《舊金山紀事報》書榜冠軍
.《丹佛郵報》書榜冠軍
.北卡羅萊納獨立書商協會書榜冠軍
.Book Sense書選書榜冠軍
.尼爾森圖書調查公司Bookscan銷售冠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