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這並不是我第一次看見他。
每個夜晚接近十一點的時候,只要我搭上的是那班夜行公車,我就會從第200條巷陰暗的柏油路走回家,穿越熱鬧的街道,經過五家刻印店,兩家美髮沙龍,四家眼鏡店,還有兩家鎖店,之後,最靠近我住的兩條街外的地方就是掛著燈籠的這家擔擔麵攤。
攤子十公尺見方,所以攤子只好擺出騎樓,有時候客人多了,就會連到馬路,這車子多,擁擠,可攤子開幾十年,變成街景,鄰人警察沒有人對這樣有意見,它是那麼融入這個小鎮,好像夜明珠,怎麼晚,這裡都螢光發亮,陰森的日子,它便是慘白色的屋子。
說是這樣,每天我帶著勞累困倦回家時,夜晚,我的眼睛多半已經看不見太細膩的細節,總是循著攤上發出的光芒,找到返途,它原來就在那裡,用這樣的方式生存著,只是我並不察覺。
我也常跟囉唆的司機說:
『前面掛著燈籠的隔兩條巷子左轉,包子店旁邊靠邊停。』
他們便不再煩碎問東問西,會馬上飛也似的滑行,溜過攤位,把我放在那裡,然後我給他們金錢,回家。
回家前,我都會不經意的眼掃攤子一遍,而他,每天,幾乎是每天深夜,就翹著一隻腿,或笑,或寂靜,或高談闊論的混在那裡,多半,一周裡面有三天是孤單的,剩下三天就會有零星的模特兒,有些漂亮動人,有些只是腿長身高,或是一些學生模樣的狡猾孩子,跟著他吃火鍋,陪這老頭下酒,吃魯切海帶、醃蛤、生魚片。
身旁有人的時候,他總是會有顆紅糟鼻,兩眼迷茫,像個色老頭,有點知識的老傢伙,我並沒在攤子上看他對那些男孩女孩做什麼猥褻的動作,他總是要有人陪的感覺,一個人的時候,老闆娘的肥胖女兒就會推著嬰孩車過來,手上搖搖晃晃那車子,然後站在這老人對面,望著孤獨的車行,有一搭沒一搭的細碎生活事情,老人有一搭沒一搭的看著、聽著,很少回話。
我一直覺的眼熟,對於這個夜不歸營的疲倦老頭。
上網一Google,我總算想起來了,不就是個攝影師嗎?很有名的那種。擺在雜誌報紙上很容易被相關人士認出來的那種,小搞過攝影展的我,也是聽過這號人物,他一向漂亮的徜徉在時尚名流,可我們總是錯過彼此,我已經離開那個世界,對我而言,他已是過去的遙遠,如果現在我不小心坐在攤上,與他共桌,那肯定我對他,應該是新生蔓延。可我已經失去那種能量了,我再也不願多花點時間去想想關於慾望這件事情了。
就這一點,我們很像,我一看就知道,他的眼裡就是那個模樣,什麼時候已經坐享其成而失去某些重要的東西,何時這個攤子已成故里。
慾望是很重要的東西,我發現我失掉耳目之慾,就像一場意外的車禍,使人失去了雙腿。我覺得好懊惱,那一定是顯示我這人開始毫無意義,感覺畢竟是生活,我遺失耐人尋味的工具。
遠遠的望著他,我縱然是輕描淡寫卻也表達的很徹底。
他縱使侃侃而談,也會有種迴避的神色,而他有時候的舉止行為,就像他的年紀。你知道的───人貴在自知,通常自我接受程度很高的人,在看外界的時候,會有一種…… 淡淡的距離與優越,老了,就不用掩藏。
"什麼東西沒失去過,這算不上什麼。"他吃吃喝喝,他嗤鼻的輕笑說。我當時心裏想,"保持距離比較好。"
我總在他人的卑劣裡看見自己的清高,我覺得我本身太有方法,不管遇到誰都不會有問題,要裝深度我很會啊,有的啦,我這點表面功夫還有。那就像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發現,當一個人允許你撒嬌,你就會自然撒嬌;當一個人已經沒給你這個特權的時候,撒個屁!一樣心情。我對感情越來越吝嗇,跟誰都保持行距。
他漸漸垂下眼簾,天空下起雨了,閃電雷聲忽來急走,他的眼裡卻是說不盡的沉默。
「放心吧!我在別人面前都很莊重,嘻嘻。」我想起剛才酒吧裡,我抿著嘴角,跟那些人說話的樣子。我常常覺得這個世界好大,而我好小,我就像msn上那隻老是跌倒的企鵝圖示,跌倒,頭抬起來,眨眨眼睛,爬起來繼續走 ………
像是我這樣的人,很聰明,做事很有條理,可是話只有一半是真的,自我保護很強的,我不太說真話,我雖然想變成一個好人,可是我知道我不是,我已經失去當好人的火侯,告解無法賜予我力量,我不能靠那樣的東西活下去,這些年來,我從來沒有對一個人產生這種情誼,我很不知所措,卻又很習慣的呼吸所有。我可以自己洗衣服、煮菜、打掃,過著一切自己來的日子,我雖然知道的事情廣泛,但是事實上也沒多餘的嗜好,說起來,我真的很懶,我跟人認識的基礎太薄弱,講話還是會小心謹慎而分寸,但,有人能看出我的心事而安慰我,我也會感動……
大概就是這樣吧,我說完了,還有想問的嗎?
現在總算是說了出來,我覺得很好,其實並沒有什麼,只是我看到他,我知道深處被壓抑的心結,某種程度上在他身上顯現,我並不覺得這世界有感同身受這種東西,有了一個人也是那樣的活著,分擔了我自以為是的沉重心情,就像是被這個世界所接受。世上也許還有更多可以被期待的事情 ……我想,我只要讓自己忙點就行了。
凝視世間,人們各自有各自的心事,而當我已經無法忍受某些事情的改變,我只有離開一途,我想…有些景色要跑到屋頂才看得到,別人怎麼推測我,我無從解釋,但我在自己的世界裡我處理的很好,
我朝他的方向唾了一口水,濕潤的口水,讓我感到不寂寞。
我沒有罪惡感 ……
© 黃小黛
04 11, 2006 06:15 AM
(台北)
ˆ-ˆ
由小黛發表於2006-04-15 12:55 AM幾乎是一看標題就喜歡了的文章....
我是這樣覺得的。
Cleveland Jimmy
由Jimmy發表於2006-04-12 04:54 PM老艾,ˆ-ˆ"
由小黛發表於2006-04-12 12:45 AM惟,嗯。我知道。
由小黛發表於2006-04-12 12:43 AM小黃!這篇我可看懂了,最後那口痰吐得好。
由老艾發表於2006-04-11 09:38 AM喜歡又不怎麼喜歡的一篇
由惟發表於2006-04-11 08:49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