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e 14, 2005

幸福行事曆74│離開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也算是一種幸福

[幸福行事曆]

看著Howard的文字,未來將出版的新書,突然覺得自己好久不浪漫了,還是,我本來就是活在浪漫中。的確是這樣,我是見了喜歡的人才會想出很多奇異的名堂,絕對讓對方滿意,也讓自己滿足,往往在那樣的情境下就是我要的幸福。

我的幸福從來不會定義只在愛情上,我跟誰都可以有著那份幸福存在,條件是我要喜歡他,我喜歡一個人就會想給他幸福的感受,不管是朋友、同事、愛人或親人,剛好的時機,我就會為他準備浪漫之禮,就好像一個祭典似的,不知道從哪個時候開始,我就覺得人跟人之間好像很難細水長流,總會因為一些因素轉折與心理變化改變的很快很快,快到讓人心驚,當然也包括我自己。

我對人就是有著一些怪癖,遇到讓我心寒的,我現在馬上就會拔頭就逃,也因為這樣,我會格外的珍惜能共同相處的時間,其實嚴格說起來,大概都不會超過三年吧,當然我有交往很久的好友,但人的交集真的是在那個當下會互相牽引,我對感情這種事情是確信卻也體驗到一旦某種情緒不能交會時,那種彼此的相識就會陌生的令人感到無力,現在的我,不刻意想挽回什麼,只是感到複雜罷了。

五十幾篇的文章從電子信箱一封封的打開,列表,紙張熱騰騰的膠著信中的情緒,這個跟我相差了幾歲的朋友,這樣的一個男人在愛中翻攪著,真是令人懷念,跟他相識之間是很淡默的,沒什麼大漣漪,一同生活在同一個辦公室,日複一日,沒有人去翻攪誰,打擾誰,就這麼一走,十幾個年頭過去了,在那麼偶然中,就這樣看著一抹抹他的生活,他的愛與生死,真叫人不可思議。

我從來不會吝嗇去享受過度美好的感情與物質,滋意的時候也不會感覺愧疚,朋友之間,我從來不覺得有對不起別人,我情願不相干,或是看開走人,我是那麼根本的用自己的方式與自己相處,所以當我看著他這一條路,似乎也看到人的不同。

像我這樣的人鐵了心,是可以什麼都不要,我能夠自己再打拼一個世界,過去給的愛、情、義、錢,你通通拿去,已經失了心的人,說什麼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調整看待的角度,不如就棄。我們可以自己再起,那那些曾經的付出就當他送我的開心,如果這種東西可以用金錢來量度,我覺得極划算,各自享樂過,是這樣嗎?如果對方這樣想,那我便真的會斷!然!離!席!沒什麼好說的。

受傷從來不需要勇氣,誰會跟你打商量的說:

『嘿,我就要來傷害你了,等我喔。』

沒有這種事,愛不愛後來我都自己決定了,我和自己已經發展出這樣的默契。我曾經很努力很作賤的挽救過遺憾,不過通常下場不是太美好,如果感情是岔出了路,那藏匿在背後的虛情就顯得無聊,曖昧裡是有天堂的,那是在擔待的起的底線上,我的心不太喜歡當浮標,天堂通常我就會自己創造,有些時候,我們跟某些人的緣就是淺到一個不值錢,那跟愛的濃烈不相關,跟刻骨銘心也不相關,那不是誤會,就好像Howard在文字上刻的:

誰說一定要跟自己愛的人在一起才叫幸福
離開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也算是一種幸福
這種定律,不只歸屬在愛情,它在友情,在親情,存在人跟人之間的交際裡。



由黃小黛 撰寫於June 14, 2005 04:24 PM|【留言】【訂閱電子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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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291.gif 留言

雞皮姑娘:
 
關於小王子與狐狸
幸福行事曆│那是夏天的事情
http://www.islife.info/archives/000498.html
論文為先喔。加油!

小黛發表於2005-06-22 03:21 AM


臭小黛
忍不住又放下手邊事
忍不住又熬夜
忍不住又被妳引出抒發的癮頭

真的要禁足來妳這裡了啦

年底要是論文寫不完
妳有一半責任罷 >"<


很愛推卸責任的雞皮姑娘 上

很怕畢不了業的雞皮發表於2005-06-20 07:37 AM

離開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算也是一種幸福
只不過
這種幸福
心都要在很久很久以後才能承認。


由雞皮是龍老大的小嘍囉發表於2005-06-20 01:25 AM

過去給的愛、情、義、錢,你通通拿去,已經失了心的人,說什麼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調整看待的角度,不如就棄。

斷!然!離!席!

我正在這樣的途中,內心還是痛.痛.痛.
昔日枕邊細語的人兒,現在面前劍拔弩張的人兒
叫人無法相信是他們是同樣一人
讀你的文章,總是能觸動心底,心理變得踏實

由微之發表於2005-06-16 09:51 AM

小黛姐:
最近你的文章都著實寫進我的心坎裡。
生平第一次在工作上跟同事鬧的烏煙瘴氣的,
雖然我是受害者的一方,很煩悶很難過,
然而看著你的文章就好像有了一點堅強的勇氣。
真的,我們跟某些人的緣分就淺到一個不行。

真高興我快要離開我不愛而他也不愛我的人。
好想趕快解脫。

荳芽發表於2005-06-15 03:40 PM

細水長流並不那麼難,但若要再加上朝朝暮暮那難度就會高一點。

由老艾發表於2005-06-15 01:02 PM

也可以套用在友情上:P貼切貼切~
當朋友做事情沒有想到對方,而只是自私自利的行動時
,拋棄這段關係對自己才是幸福。
剛開始有點痛苦,所有事情都要經歷過一遭的!!人參再苦吃下去也是為了自己好。

由bleuisblue發表於2005-06-15 12:55 PM

妳好,
我是個陌生人,經由無米樂而看到了認識了妳的blog
陸續細讀了幾篇文章,很喜歡妳的風格和妳的文字所呈現出來發自內心的感覺
可以加入妳眾多粉絲之一嗎!^^

今天這篇讓交往十年而分手的我,特別的有感觸
是的「已經失了心的人,說什麼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調整看待的角度,不如就棄。
我們可以自己再起,那那些曾經的付出就當他送我的開心...」
不過我還做不到這般豁達...

由梅子發表於2005-06-14 09:41 PM

受傷從來不需要勇氣,誰會跟你打商量的說:

『嘿,我就要來傷害你了,等我喔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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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句話實在棒呆,這句話告訴我,如果發生了不是你預期或能接受的事,千萬別問"為什麼"→斷!然!離!席!就是了

這篇很棒

BANFF發表於2005-06-14 06:49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