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都這樣,夜晚我就城裡噴水池旁的階梯坐著,經常很飢餓,受不了的時候就去便利商店跟店員要到期的御飯團,我也有幾個認識的人在速食店裡打工,他們也會帶一些超過公司規定時間不能賣給客人的炸雞薯條給我吃。總之,我沒有餓到死去。
城裡的夜晚很亮,不過廣場這裡還好,只有兩盞燈,每天晚上還是會有幾隻鴿子跑到我面前,牠們也喜歡炸過的麵包粉味道,總是啄啄啄的,又沒有鼻子,真的聞得到奶油香嗎?
我想起家裡炸的甜餅,裡面都有包著紅豆陷,不過,能填飽肚子就可以了,吃飽是我的本意,好吃是額外的東西。
「不冷嗎?」走來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,摸著我的頭髮。
她脫下黑色高跟鞋,網狀絲襪像蜘蛛網牢牢巴在整條腿上,她擦著鮮紅的指甲油,跟嘴上一樣。
我搖搖頭。
「好可惜,妳應該好好珍惜它。」她從皮夾裡拿出一把梳子緩緩划在我頭髮上。
「嗯。」
她帶我去圓環附近的一家美式連鎖餐廳,點了菲力牛排、洋蔥湯、香檳,最後有酒釀櫻桃的冰淇淋,我吃得很舒服,她什麼都沒吃,只是喝著香檳。她舉起香檳,我跟著她一起做。然後我們叫了計程車,去了一個地下室,很吵的地方,許多人跳著舞,黑色包廂,我耳朵被震的快聾掉,可是真爽。每個人看到她都招搖起手來。
大家叫她:Andalucia--安達魯西雅。
「以後妳可以常來這裡。」
「我沒有錢。」
她給我一張卡,上面寫著「Cat’S」。
每天我都來Cat’S,晚上九點半開始,聽音樂,喝一點點免費的酒,我不喜歡講話,不過在這裡,言語也不是很有意義,跟人點頭“嗯,嗯”這樣傾聽就可以了。大概兩點後,Cat’S就打烊了,趕走這群年輕人的熱鬧,Andalucia也回家去了。我經常跟著幾個女孩,幾個男孩,或是外籍DJ開車兜風。
男孩們不會喝得太醉,因為我們並不想年紀輕輕就因為車禍死掉,通常我們會把窗戶打開,車速很快的飛在城市,大多數我們會去山邊的廟,那個廟在山谷裡,可以看見整個城市的燈光。整個城裡沒有比這裡還高的地方,這裡有佛祖站哨,這些在店裡吹口哨的男孩,在樹叢的掩飾下,偶而會做著一些興奮的事情,往灌木走去有河流,有時候我們會躲到那裡玩耍。
「你家在那裡?」我問站在旁邊的這個人。
「從那裡出來的人,沒有人會問這個問題。」他對我說。
「我沒有其他意思,我只是說出心裡的話,如此而已。」我回答他。
「那妳呢?」
「我一個人。」
「我也一樣。」
「一樣?」
「他們只給我吃飯、睡覺的地方,給我金錢、汽車,我要什麼東西,他們都會給我,只要我開口,我都要得到。但這些我都可以不要,我要他們愛我。」
「那你給我。」
「什麼?」
「我要金錢、汽車、睡覺的地方。你施捨我,然後我就愛你。」
他不可思議的睜著眼睛。
「為什麼要給妳?」
我繼續等候。
他大叫說道:「妳憑什麼拿?」
他很生氣的把我丟在山上,自己一個人開紅色的敞篷車走了。
"你施捨我,然後我就愛你",
真可以這樣做嗎?
”我也有幾個認識的人在速食店裡打工,他們也會帶一些超過公司規定時間不能賣給客人的炸雞薯條給我吃”
這種事,我以前也常幹
感覺其實挺溫暖的...不過也很容易胖,畢竟打烊班
都是三更半夜了...
我覺得寫的不錯耶~
由linwen發表於2005-03-29 08:57 PM是小説還是自傳?
很高興認識你。
以後會常來,希望沒有打攪你。。。:)